公司不再经营之后 选择哪种方式出手公司
因为经济的不断发展,注册公司数量也是在不断的增加之中,但是在公司进行商业活动的过程中,因为随着公司注册数量的不断增加,直接导致了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部分公司也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再继续经营。我们知道,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不再经营的公司未能转让或者注销,那么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将会收到相应的处罚。所以不经营的公司都会选择相应的方式来出手公司,那么公司注销、公司转让哪种方式最省钱呢?
1.注销
如果你想清楚,近几年内都不想创业了,那么依法注销是最妥当的选择。因为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果可是很严重的哦,你将进入黑名单,接受信用联合惩戒,三年内不能再当老板,而且你这个公司的名称也不能再使用了!因此,对一个不经营的公司放任自流是一件非常不明智的决定。
2.转让
如果上面这两条路都行不通的话,那么只有找个好人家托付了。不过,公司转让不是你想卖就有人买的。你得把公司现状理清楚了,不能欠债,不能欠税,不能有还未解除的行政处罚,而且甲方还可能挑三拣四当然你也可以跳楼大清仓,有接盘侠就免费送。简单说下影响公司转让价格的几条因素:比如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值钱、成立时间越久越值钱、有银行对公账户的很抢手、有各类经营许可证的也很好卖、有商标能一起转的就更加好了。
上面两种就是不再经营的公司出手的方式了,不过在确定选择哪种方式来出手公司的时候,我们建议大家尽量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毕竟并不是哪种方式就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