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推网-企业资讯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注册提出异议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商标注册的流程中,除了商标审查,商标注册的方式,还有商标公告期间需要明确的规定。我们说的“商标异议”,就是说对某商标的初步审定,依据商标法提出的反对意见,要求撤销。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初审阶段申请的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其三个月,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这三个月的期限,称之为异议期。因此,在申请人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对商标注册提出什么样的异议规定?

1、设立异议程序是提高商标审查质量的重要措施,但异议必须在异议期中提出,因为商标注册是为商品生产和流通服务的,异议不能无限期拖延,影响对商标权利的及时确认和保护,影响商品生产和流通。因此,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超过3个月异议期的异议期,商标局不予受理。

2、异议人是对初步审定商标提出异议的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个人,它既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第三人。异议内容与审查标准相一致,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任何一条或一款,异议便可以成立。

3、异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正副本各一份寄送商标局。异议书须写明被异议人的商标名称、图形;初步审定编号;商品类别;《商标公告》期号和公告日期;陈述异议理由等。同时,须写明异议人注册商标或初步审定商标的名称、图形;核定商品及类别;注册或者审定号。

4、商标局在收到异议书后,将异议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限期答辩。在限期内不能答辩或拒绝答辩的,异议载定照常进行。商标局处理异议案件时,保障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双方平等地行使权利,认真研究双方陈述的理由和事实,依法作出裁定,撤销被异议商标的初步审定或者驳回不能成立的异议。异议裁定以书面形式送达异议双方当事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注册过程中,被提出异议的规定就讲解完成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或是流程的,欢迎到宁推网进行在线客服咨询。宁推网,一个可以安心托付、值得信赖的虚拟资产交易服务平台,主要提供商标转让、域名转让、网络店铺转让、自媒体账号转让、网站出售等,全程律师跟踪服务,安全又省心。

1、宁推网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转载必究,如需转载请联系授权;
2、转载时须在文章头部明确注明出处、保留作者和原文链接,如:转自宁推网字样;
3、宁推网报道中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均由用户提供,仅供参考!
4、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宁推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宁推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