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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该如何判断

最近因为商标侵权的问题,出现了好多好多的事情,比较有名的应该是江西江中猴姑起诉陕西猴菇的事件了,江西江中“猴姑”起诉陕西“猴菇” 不满自己被傍名牌。通过这个事件,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商标注册是否能成功,主要的关键在于商标查询和能够对商标法律法规非常熟悉的代理机构。在进行商标注册过程中,除了了解以上两点之外,对于出现商标注册侵权问题的解决也是需要每个商标申请人了解清楚的。下面就来讲讲商标侵权该如何判断?

判断一种商标使用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看其是否可能引起消费者混淆,即看是否有“混淆的可能性”(likelihood of confusion)或称“混淆之虞”。如果行为人在其商品经营活动中使用了某商标,而可能使消费者误认其商品来源于使用某注册商标的经营者,就称有混淆的可能。

一般地,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需要注意: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对商标进行整体比对,又对商标主要部分进行比对,比对应当在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概念诠释:

“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较,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商标近似”,是指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近。一般认为:两种商品在用途、原料等方面有某种共同之处,如皮鞋与布鞋、饼干与糕点、毛巾与毛巾被等,消费者一般会认为是周一个企业生产的。这两种商品即为类似商品。

“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包括但不以下列情形为限:

(1)商标所标识的商品的生产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

(2)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服务的消费者;

(3)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服务在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经营者和相关人员等。

问题:为什么需要隔离状态下分别进行对比?

这是因为,在市场中,不同商标的商品一般也不是同时摆放在同一个柜台中。在消费者的思维中,多数情况下不是两种要比对的商标同时存在,而是存在以前见到过在头脑中记忆的商标,与当前见到的商标比较。尤其是在商标侵权判定中,按照消费者的此种思维模式采用隔离观察比对的方法,更能够真实地反映出被控商标所造成的可能性和程度。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时,商标侵权的相关判定方法,如果有需要处理商标注册和商标侵权问题的话,可以到宁推网进行在线客服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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