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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成都商标注册成功后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商标注册后贵公司享有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各种法律权利,从内容上看,包括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和标示权等,其中专有使用权是更重要的权利,其他权利都是由该权利派生出来的。那企业申请成都商标注册成功后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宁推网下面就来带大家一起看看。

1.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转让权

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4.续展权

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5.标示权

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可以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6.禁止权

商标禁止权是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己的许可而使用注册商标和与之相近似的商标的权利。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企业申请成都商标注册成功后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关于成都商标注册后企业享有的相关权利上述文章已经一一和大家例举说明了,希望大家能够了解商标是有很多作用好处的,因此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是非常重要的,大家若是有相关需求的话,一定要及时的咨询宁推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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