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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改草案 哪些著作权法修正过的5点是什么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哪些著作权法修正过的5点是什么?随着以网络化、数字化等为代表的新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应用,一些现有规定已经无法适应实践需要。同时,著作权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数额低,执法手段不足,著作权侵权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保护的实际效果与权利人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接下来,宁推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讲著作权法有哪些可能被修改。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哪些著作权法修正过的5点是什么?

1、加强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随着作品创作内容与表达方式的日新月异,利用先进技术侵犯著作权的手段也不断翻新。为解决现行著作权法部分规定难以涵盖新事物、无法适应新形势等问题,草案作出包括“视听作品”“广播权”等在内的多项修改,是我国著作权制度不断完善的表现。

2、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对于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五十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统计表明,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法院审理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占到知识产权纠纷总量的60%。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数额低等问题饱受诟病。

3、丰富执法手段,加大监管力度。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许可使用费收取和转付、管理费提取和使用、使用费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管理。增加著作权主管部门询问当事人、调查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以及查封、扣押有关场所和物品等职权。

4、拟增加作品登记制度。“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迫切需要厘清作品权利归属。”吴汉东认为,作品登记制度将发挥多方面作用:明确归属,便于认定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减少著作权纠纷,便于在交易时厘清著作权主体;主张权利时,登记事项可作为著作权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促进版权对外贸易的发展。

5、强化法律衔接,完善著作权保护体系。草案还有一些引人瞩目的修改,如将“公民”修改为“自然人”,将“其他组织”修改为“非法人组织”,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等。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采用了分散立法的方式,形式上游离于民法制度体系。修正案草案在表述上与民法总则等民事法律保持一致,有利于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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