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适用于公司简易注销 需要哪些材料呢
公司不再经营之后,如果不进行公司注销的,那么会对公司法人或者股东造成一系列的影响。但是我们也知道公司注销流程其实是相当繁琐的,这也是为什么企业不进行公司注销的原因之一了,不过在公司注销中,还存在着一种公司简易注销,不过想要进行公司简易注销的企业,也是需要满足《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才能进行公司简易注销。那么哪些企业才能适用于公司简易注销呢?公司简易注销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适用于公司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有限公司)
费公司企业法人(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内资合伙企业、外资合伙企业)
二、公司简易注销所需材料:
在公司注销公告发布45日之后,公司注销相关人员及相关政府机构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委托书》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以上就是进行公司简易注销时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和允许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不过既然存在可进行的企业类别,那么肯定就存在着不得进行公司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
三、不得进行公司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存在股权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等情形的;
有正在被连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企业所属的费法人分支机构未进行办理注销登记的;
曾经被终止了简易注销程序的;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扎起注销登记钱需要经过批准的;
以上就是允许公司简易注销和不被允许的所有企业类型。企业在进行公司简易注销时,依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毕竟公司简易注销虽然很方便,但是任然存在着被公司注销机构驳回注销申请的可能,如果被驳回之后,那么就不得进行公司简易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