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推网-自媒体资讯

公证委托撤销后怎么办(公证委托撤销后怎么办理)

本文目录

委托公证书可撤消吗?

  按法理应该可以撤消的,委托本来就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可是实际上很麻烦,假如受托人已经实施了受托的行为,应该承担责任的。  假如没有实施,可以把委托书要回来。手里没有了委托书就好办了。也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撤消委托的声明,(也可以在公证处备案撤消声明,以防止受托人查公证档案材料)但是必须收回所有的委托公证书,公证处不一定受理,因为无法判定受托人是否实施了委托行为。可以这样表述,撤消对XX的委托,受托人已经实施委托行为的责任来承担,没有实施撤消有效。

公证书可以撤销吗?如何撤销?

司法实践中,公证书仅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一项证明力较强的证据材料,是否能够作为定案的依据,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审查。如果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书所证明的事项的,法院则不予采信。而法院不采信的公证书自然丧失法律效力,所以证据规则本身可以防止错误的公证书被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采纳,无需先向法院提起撤销公证之诉。

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公证书吗?

1、公证机关的公证不能通过诉讼撤消。

2、违法的公证由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复查申请,由公证机关撤销。

3、认为公证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可以作出正确的事实认定,不必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判决。《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过公证的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符合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便可以撤销。 根据《公证法》 第39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40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判决书撤销后怎么追究法官的责任?

判决书撤销,必然涉及改判或发回重审,无论何种原因撤销,法官是否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新情况新证据出现而撤销,那原法官没责任,因为审判时还没这些情况或证据,同样原有证据被撤销,比如公证文书,法官也是没责任的,但是法律适用有问题,那就要追责了。

1、宁推网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转载必究,如需转载请联系授权;
2、转载时须在文章头部明确注明出处、保留作者和原文链接,如:转自宁推网字样;
3、宁推网报道中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均由用户提供,仅供参考!
4、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宁推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宁推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