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委托过期怎么办(公证委托过期怎么办理)
本文目录
20多年前的公证书能撤销吗?

不能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证委托书过户要多久?
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房屋过户的,对委托进行公证的,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符合公证条件的,15天内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公证书可以加急办理吗?
无犯罪纪录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也可以搞定。当然也要看情况的,如:你所要办的公证是不是要翻译,公证员手头的证是不是很多,能不能把你的证排前一点,如果真的很急,可以和公证员协商一下的!所以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公证书都是合理的!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扩展资料: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
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③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
④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
⑤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公证遗嘱超过2个月期限了该怎么办?
您好!关于遗嘱有效期,并没有有效期一说。除非公证遗嘱属于“遗赠”性质,确实有两个月的说法。简单解释一下:
所谓“遗赠”,是说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指第二顺序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在得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要做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过期的话视同放弃。
所以,题主说的问题,首先要看您订立的公证遗嘱中的继承人属于哪类。
另外再说一点,这个所谓“得知之日”,本身就有模糊的地方,到底是自订立之日起的两个月内,还是去世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其实这两个计算方式都没有太大的问题,保险起见,可以在订立完遗嘱之后告诉受遗赠人,写一个接受遗赠的声明;如果不愿意提前告诉受遗赠人,那么在去世后,受遗赠人再声明接受或放弃。这两种判例都有过,都有效。
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过户吗?
需要:
1、委托的房产业主夫妻本人到场,并带上身份证、房产证、购房的税单、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2、受委托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般来说房屋转让办理过户手续时,产权共有人必须全部亲临现场,如果产权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可以委托另外的产权人或非产权人办理过户手续,但需要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与委托人一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1、一个产权人委托另外的产权人或非产权人办理该手续,这种情况多数是该产权人长期在异地工作或出差在异地,或在国外工作的情况。该产权人可以在其当地一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必须在公证处办理才有法律效力,办理时须出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在公证上要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出售房屋的详细地址,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方才有效。2、产权共有人共同委托第三者办理售房的全部手续的情况。这种情况须要产权共有人全部及受托人一起在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产权共有人须带上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带上身份证即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注明上一种情况要求注明之外还要注明该产权人系夫妻关系。公证书办理完后受托人持公证书、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共有人结婚证复印件,受托人自己身份证原件,在委托期限内可以在房屋所属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