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售房公证描述怎么填(委托售房公证描述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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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委托父母卖房需要什么手续?
委托父母卖房需要办理委托卖房的公证。
因为:你委托父母卖房,必须办理委托公证书,公证书的内容包括父母代你办理卖房的一切手续等。
即:1)代理签署卖房合同,
2)配合买方办理卖房过户手续等。
3)代理收回卖房房款。
所以,委托父母卖房必须办理委托公证书。
怎样公证网络上的信息和手机上的信息?
网站上的信息公证一般是这样操作的
这种信息的公证属于公证处提供证据保全的范畴
您应该先到公证处申请进行证据保全
您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输入相应的网址或者打开相应的网页
并将您要保全的内容打印或者复制下来
公证处会到您的操作过程已经产生的相关资料进行公证的
对于手机短信直接拿着短信到公证处
因为发送手机是会显示手机号码的
公证处会将短信内容和发送号码记录到公证书中的
这样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了
房产证上写着单独所有,去公证处该怎么样公证?
房产证上写着单独所有,去公证处公证: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双方签订协议,需要公证,在公证处写,还是自己写了去公证?
双方签订协议,需要公证,可以在公证处签订协议,也可以签订协议后提供给公证处公证
扩展知识: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类型: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公证程序规则(摘要)
一、公证处依事实、法律、独立办理的公证事务。
二、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三、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属公证处业务范围,公证处应受理。
四、公证承办人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等方法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属真实、合法、充分,应拟出审批报告,送领导审批。
五、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不含寄送副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证书由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
六、公证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内可向公证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