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办理公证怎么办(委托他人办理公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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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不是本人签字怎么办?
公证书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委托人!公证是公证处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在公证处办理时,需要本人(委托人)签字,而且是在公证员面前亲笔签字。
委托书公证,受托人不需要到场,但委托人必须到场。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如果要求办理委托公证的机构有固定模板的话按模板制作,如果不知道怎么写也可以到公证处后由公证员代为制作委托书。由于委托书上要写明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1.
委托双方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具有法人资格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携带双方签订的委托书等材料,共同到所在地公证机关提出办理申请;
2.
公正机关工作人员对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予以受理并办理登记;
3.
通过后双方即可签署授权委托书,并签字盖章。
公证处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公证需要什么程序?
一、公证的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征明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任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亲属在别地方不能来公证怎么办?
公证是可以委托办理的,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委托书公证办理,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法人委托的,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和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