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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证后法院怎么办(委托公证后法院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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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不是本人签字怎么办?

公证书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委托人!公证是公证处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在公证处办理时,需要本人(委托人)签字,而且是在公证员面前亲笔签字。

委托书公证,受托人不需要到场,但委托人必须到场。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如果要求办理委托公证的机构有固定模板的话按模板制作,如果不知道怎么写也可以到公证处后由公证员代为制作委托书。由于委托书上要写明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证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简而言之,就是对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可以不经法院审判程序,而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审判程序,判决你胜诉了,才能再申请执行)。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很好的保障。 但这种文书也比较复杂,只能委托律师去办理,否则公证处可能根本就不给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附:参考资料办理公证的程序 1、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委托律师设计公证法律方案。 2、当事人认可律师设计的方案后,由律师联系公证。 3、在律师的带领下,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对于一些情况,公证处可能不给公证。此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注意:1、公证费用各地标准不一,须以当地公证处告知为准。2、公证应委托律师办理,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擅自处理,后果自负。

公证后卖方还可以卖吗?

作为买方其实风险挺大的,比如卖方一房二卖(产权证在你手里没用,他可以去登报遗失作废后重新办证),比如卖方有债务未清偿,被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后拍卖抵债等等。但我们小县城还是有很多为了避税办理委托公证的,房子大多是中介自己找人假装成买家,买了以后简装修或等时机成熟再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赚取中间差价。

好几年了都没出过问题,毕竟只是为了赚点钱,没人想犯罪。

自己衡量中间利弊吧,建议先自己单独到公证处咨询,公证员经验丰富,会告知和提醒。

其实要是卖家最终未过户给你,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不是不可抗力或买方原因之类),他都构成了违约,就算你房子得不到,你付的房款还是以债权债务方式存在的,他应该退你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如诈骗。

已经公证的房屋过户委托书可以由委托人单方面撤销吗?

经过公证的房屋交易授权委托是可以单方撤销的,委托人也可以将此权限委托给他人。

一、所谓“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指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房屋交易授权委托书是指对房屋拥有处分权的人将其对房屋处分的权利委托给他人行使。

二、所谓“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三、至于授权委托能不能撤销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委托合同依法是可以随时解除,即使该委托经过公证,并且不需要充分理由的。因此,经过公证的房屋交易授权委托是可以单方撤销的,委托人也可以将此权限委托给他人。

公证处做公证委托人重病怎么办?

公证委托人重病了,公证处的公证员可以去医院或者上门做公证的,现在公证处很为民着想的,只要是去了公证处,提出了有这样的业务需求,公证处为了客人的要求,会派工作人员上门做公证,但是一定要提前预约,不能随叫随到,现在的公证处,服务态度真的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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