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地怎么办理委托公证(人在外地怎么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本文目录
- 1、异地办委托公证书需要多长时间?
- 2、法律公正在异地办理是否全国都有效?
- 3、异地委托卖房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
- 4、办理公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去吗?
- 5、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公证吗?
- 6、委托别人代取房产证到哪个公证处?
- 7、广州委托书公证在哪办理的?
异地办委托公证书需要多长时间?

异地办理房产委托公证需要15个工作日。要去办理委托书得委托人本人到公证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或相关证明),提供受托人的基本信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具体的委托事项向公证处说明。
法律公正在异地办理是否全国都有效?
异地有的可以做公证,有的不可以做公证。备注:公证程序规则如下:
1、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2、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3、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异地委托卖房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
异地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形出具委托书:
1、当事人在取得或变更房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出具手写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如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
2、产权人在转让房产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采用律师见证的,应当提交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承担因见证不实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承诺。
3、代理境外人士登记的,提交的委托书应经当事人所在地的驻外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4、未成年人取得或变更产权登记时,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法定监护关系(父母是户主的户口本或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及监护人身份证件办理产权登记;转让房产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
5、智残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需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监护人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或公证书,涉及处分房产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
6、在代理单位房产登记手续时,应由单位法人出具具有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港澳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律师楼见证,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 章”。
8、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地方法院认证后,转海基会确认,最后经市公证处海协会公证后方可使用。
办理公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去吗?
不一定自己亲自去的。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应用很广泛,申请入出境定居、探亲、自费留学等,办理时须提供下列证件: (1)申请入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 (2)申请人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应详细列明申请人与被公证的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在住址以及与他们之间是何种亲属关系等; (3)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有关的其他证件材料。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公证吗?
应该不可以,委托律师办的叫“见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这里强调的是公证机构,所以委托公证机构办理的才叫“公证”。
委托别人代取房产证到哪个公证处?
一、房屋转让办理过户手续时,产权共有人必须全部亲临现场,如果产权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可以委托另外的产权人或非产权人办理过户手续,但需要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与委托人一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二、委托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一个产权人委托另外的产权人或非产权人办理该手续,这种情况多数是该产权人长期在异地工作或出差在异地,或在国外工作的情况。
该产权人可以在其当地一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必须在公证处办理才有法律效力,办理时须出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在公证上要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出售房屋的详细地址,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方才有效。
2、产权共有人共同委托第三者办理售房的全部手续的情况。
这种情况须要产权共有人全部及受托人一起在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产权共有人须带上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带上身份证即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注明上一种情况要求注明之外还要注明该产权人系夫妻关系。公证书办理完后受托人持公证书、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共有人结婚证复印件,受托人自己身份证原件,在委托期限内可以在房屋所属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广州委托书公证在哪办理的?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除了一般的委托书公证外,如果业主在国外所做的公证文书,还需要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果业主在香港/澳门所做的公证委托书,并需要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转递香港/澳门公证文书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