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怎么开公证委托书(在国外怎么开公证委托书呢)
本文目录
- 1、境外当事人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办?
- 2、出国留学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办理?
- 3、出国出生公证去公证处,公证如何办理?
- 4、买二手房卖方在国外如何办房产证?
- 5、委托证明去哪里开?
- 6、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境外当事人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办?
(二)境外当事人可以委托其本国人或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委托律师在中国人民法院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
(三)外国使领馆的官员,受其本国国民的委托,可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四)境外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出具由其本人或法人、其他组织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前述有权签字人在境外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履行境外公证、认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手续。 境外自然人在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经域内公证机关公证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在境内签署的,无需办理境外公证、认证等证明手续。代表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然人在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办理境外公证、认证等证明手续,但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其除了向法院办案人员出示自然人身份证明和合法入境证明外,还必须提供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证明其有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证明文件,且该证明文件已办理境外公证、认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手续。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九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第二百四十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出国留学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办理?
在我们进行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时候,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证。出生证上明确其父亲、母亲姓名,由该派出所户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一般情况下,我们是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出具的,而且,我们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是需要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身份的材料的。另外,如果我们委托他人进行办理的话,是一定要进行出具委托书的。
出国出生公证去公证处,公证如何办理?
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的父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如父母亲有去世的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
4、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任选其一:
①由户籍地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出生证明信
②原出生公证书
③《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④《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
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成员关系证明(或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或人事档案+父母亲结婚证
⑥亲子鉴定报告
▲年纪较大的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没有独生子女证,又是从外地迁入本地没有户籍信息,出生证明可由以下代替:
①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完证明到派出所盖章确认;
②调取原籍户籍底档;
③本人和父母的人事档案。
5、加贴照片:美国、法国、泰国、哥伦比亚国家需提供当事人个人2寸近照;
6、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
7、在中国境内出生,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无其他资料反映的,还应提供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8、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买二手房卖方在国外如何办房产证?
可以办理委托买卖,委托公证以后,就可以正常买卖了。
房屋买卖中的全权委托,是指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委托他人全权代为办理房屋买卖等各项事宜。全权委托范围包括:代为进行买卖协商、代为签订买卖合同、代为收支购房款、代为交付接收房屋、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等事宜。
委托证明去哪里开?
,现在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好像是叫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吧,也就是单身证明,这个好像要本人亲自去开,办理一件委托别人代开证明的委托书公证去开证明,这个要先咨询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后再做打算,毕竟各地要求都不太一样,另外委托公证也是收费的,按件收
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授权委托书不是必须经过公证的,只要委托人和受托人有相应的民事能力、委托办理的事项合法,并由委托人亲自在委托人处签名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不一定要公证的。
例外:对于涉外民事诉讼,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能具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第二百六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三百九十八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第三百九十九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