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委托公证怎么办(迁户口需要公证委托吗)
本文目录
- 1、办理户口迁移证委托公证具体流程是什么?
- 2、户口迁移能不能托人代办?
- 3、公证收养完成如何迁户口?
- 4、代领证件的公证委托书怎么开?
- 5、同一街办迁户口流程和材料2021?
- 6、亲属投靠户口迁移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 7、户口迁移成功后发现户口本丢失怎么办,补办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户口迁移证委托公证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在你居住的城市办理委托书公证就可以了;
二、北京有很多公证处,你可以拨打电话咨询一下;
三、可以办理委托书公证的,不需要自己回成都了;
四、委托书的内容,只要你说明白干什么用,公证处的公证员会给你代书的,你不需要事先准备。
五、希望对你有帮助。
户口迁移能不能托人代办?
户口迁移委托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准迁证等户口迁移证明;
4、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委托行为地。
2、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可代办。
3、委托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公证收养完成如何迁户口?
规定是,当事人办理收养子女手续,需要到所在地区民政部门递交材料和申请,取得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明,再有当事人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第七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第八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代领证件的公证委托书怎么开?
你同学委托你帮忙拿毕业证? 让你同学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一个委托公证就可以了。 携带资料主要是:你同学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你同学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可以自己打好委托书带上,并携带你同学的学生证之类的材料。其他要根据公证员的要求了。但是一般也就这些。
同一街办迁户口流程和材料2021?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亲属投靠户口迁移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可以把户口迁到亲戚家。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户口迁移成功后发现户口本丢失怎么办,补办需要哪些证件?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
2、凭个人申请、户口本(毕业的大学生需校保卫处证明)、身份证到迁出地派出办理补发手续;
3、迁出地派出所审查上述材料、验证属实后予以补发《户口迁移证》并注明“补发”字样。
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到迁出地派出办理,之后拿到新的户籍管理中心办成户口迁移手续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