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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月26日消息,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日前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及相关事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承诺。

公告显示,除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聂腾云、实际控制人兼联席董事长陈立英、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兼董事聂樟清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香、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玄元科新1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1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出具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的承诺函》,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计划及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本企业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本企业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本企业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的承诺函》,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计划及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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