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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更新《热浪引擎平台资费规则》 7月4日生效

6月16日消息,淘宝网日前发布《热浪引擎平台资费规则》变更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规范和提升淘宝直播热浪引擎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商家和主播、达人等多方营造安全安心的交易合作环境,在此通知更新《热浪引擎平台资费规则》。此次规则变更于2022年6月15日进行公示通知,计划于2022年7月4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主要变更点:变更现有规则,在《热浪引擎平台资费规则》第二章结算细则,2.2结算公式中,将公式更新为服务费=基础服务费*平台结算比例。

在《热浪引擎平台资费规则》在2.2结算公示中,新增平台结算比例说明:为了更好的激励机构主播去孵化主播,将机构的分佣比例从70%调整成65%,调整的5%则需要机构完成任务才可以拿到管理服务费等。

在《热浪引擎平台资费规则》第二章新增2.5其他说明内容:交易各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其应当履行的税收缴纳或扣缴义务,并确认在向个人付款时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具体来看,变更后,服务费的结算需在订单货款结算之后。结算的订单范围是消费者通过最后一次点击的直播间商品链接引导的,并于15天内下单且最终交易成功的(确认收货状态),同时自交易成功后至次月结算前没有产生售后退款的订单,内容推广服务方可获取该笔订单的最终服务费。结算范围特殊说明:消费者申请部分金额退货退款导致交易关闭,最终打款给商家的部分钱款仍然会进行结算。系统将于每月20号左右(以最终数据计算完成日期为准)结算上个自然月交易成功订单对应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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