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推网-电商资讯

淘宝网调整食品行业管理规范 8月12日生效

8月5日消息,淘宝网今日发布《淘宝网食品行业管理规范》变更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更好的促进淘宝网食品行业发展,保障行业卖家和买家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的交易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淘宝网拟调整《淘宝网食品行业管理规范》。此次规则变更于2022年8月5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2年8月12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本次规则调整主要变更点:新增“零食/坚果/特产>> 零食提货券>>月饼提货券”的准入指标要求。

具体来看,在二级类目“酒类>>白酒/调香白酒”发布商品的卖家,须提供以商标所有权人为授权来源的授权证明:发布白酒品牌属于《须提供一级授权的白酒品牌清单》的卖家,须提供以商标所有权人为授权来源的一级授权;发布非清单品牌的卖家,须提供以商标所有权人为授权来源的二级以内授权。

在三级类目“零食/坚果/特产>> 零食提货券>>月饼提货券”下发布商品的卖家,须提供以下任一凭证:卖家自有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凭证;品牌授权及该品牌取得的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凭证。

同时,如卖家是食品生产商,须按照如下要求提交资质:发布预包装商品,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发布小作坊制售商品,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小作坊登记证》。

如卖家是食品销售商,须按照如下要求提交资质:发布预包装/散装商品的卖家,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商品的卖家,可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交营业执照和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备案编号等)。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须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特许养殖类商品,须提供:发布在“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生肉/肉制品>> 特许养殖肉类”类目下的商品,须提供《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发布在“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海鲜/水产品/制品>> 特许养殖水产”类目下的商品,须提供《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1、宁推网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转载必究,如需转载请联系授权;
2、转载时须在文章头部明确注明出处、保留作者和原文链接,如:转自宁推网字样;
3、宁推网报道中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均由用户提供,仅供参考!
4、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宁推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宁推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